引导理性投资差别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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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程凯25日北京报道】 新的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负责人今天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市场建设司的官员表示,新标准的出台是政府引导零售业投资的需要。由于开发商和
该官员介绍新标准有三个特点:一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原标准的9种零售业态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保留了8种业态,增加了折扣店、厂家直销中心等9种业态形式;二是新型业态在新标准中占了较大的比例;三是为鼓励业态创新,引导百货店向专业化、时尚化、个性化方向演化,在量化基础上,对购物中心进行了细化,分为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和城郊购物中心。 按照新标准,零售业态总体上可以分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 两类。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17种业态,并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经营特点。 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还介绍说,零售业态新标准将是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依据,新的标准将引导社会理性投资,差别经营。商业地产商通过对各类零售业态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条件的把握,减少盲目重复投资,避免资源浪费;零售商通过掌握各类业态的经营规律,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经营,防止无序竞争。 近日,商务部已经发出《关于贯彻实施〈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新标准为依据,规划城市商业网点的布局和结构。已经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被要求根据新的业态标准对规划加以修订和完善。(26B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