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阐释)“绿卡”还需冲破户籍“瓶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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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11:0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邓聿文 近日,被称为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从昔日的闭关锁国,到今天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开放的中国对自己越来越自信。所谓“绿卡”,是外籍人士获得本国永久居留权的一种形象说法。中国鉴于人口数量庞大,不可能是一个移民国家,但在现代化的建设中,也同样需要吸纳各方面的优秀人才。
不过,中国的“绿卡”比起美加等国来,“门槛”要高,并不是所有想来中国服务的人才都能够得到永久居留权的。按照“绿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适用对象主要是四种人,即在华工作的外籍高层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需要家庭团聚的外籍人员。之所以规定这么高的“门槛”,一来因为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二来,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绿卡”制度主要是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资金以及先进的技术。事实上,发达国家也一样。发达国家所谓的全球化也只是允许人才自由流动,一般劳动力是被阻挡的。 对我们来说,实施“绿卡”制度还是一个新事物。我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完善和落实相关权利规定。这是因为,“绿卡”制度的核心不外乎是“国民待遇”。按国际通行的做法,持有“绿卡”的人除不能享有当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在其他方面,比如在就业、入学、住房、出入境、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都享有同当地公民同等的权利。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永久居留资格以后,凡是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他应该都享有,当然,所赋予的义务他也必须履行。 在完善相关权利方面,还包括解决国内人才流动的障碍。目前,国内人才流动的最大障碍,就是户籍制度。现行户籍制度导致了我国人才市场的分割,钳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它产生的后果是:一方面,国内人才与国外人才在竞争上明显处于不同“起跑线”,从而将会使绿卡的“权利”成为国际人才在中国的“特权”,不利于中国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的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的建设。而只有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我们在引进国际人才时,才能做到“良性消化”。 由此来看,中国的“绿卡”制度,要解决的还不仅仅是“绿卡”自身的问题,也要合理打破户籍管理制度的“瓶颈”约束,尽快把户籍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