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有望实行市场化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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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11:0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在经历了新股“破发”风波之后,23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证券法修正案草案中,分别删去了关于股票溢价发行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规定。这标志着管理层在痛定思痛之后决心进一步改革新股发行机制,因而新股发行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实行市场化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当天就这两个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
实际上,今年以来,新股“破发”风波是愈演愈烈。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深沪两市的平均市盈率仅在26倍左右,而新股发行市盈率默认的上限是20倍。简单的数字比较似乎难以得出发行价偏高的结论,但深入分析后可以发现,如果按照发行后的动态市盈率摊薄计算,实际上新股市盈率会大大超过了20倍。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在今年以来上市的92家新公司中,已有27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占所有新上市公司的比重为29.35%。其中,折价幅度最大的个股较发行价已跌去65%左右。 股票溢价发行不再需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这无疑是发行市场化的一个信号,对于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将构成长期利好。那么,新股发行的市场化之路究竟应如何走呢? 在未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之前,应首先改革现有的发行市盈率计算方法,每股收益不能仅按照发行前一年每股收益计算,而至少应按照发行前三年的平均值计算,此外,也可考虑按照发行上市当年的预测业绩计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董事长陈耀先日前已建议在中小企业板块首先试点改革现有的发行定价机制,将IPO的发行市盈率限定在10倍左右。 银河证券投行部的黄格非指出,发行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并持之以恒地推进,最终应采用向机构投资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的最终发行价。她认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内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机构投资者队伍空前壮大,投资银行的专业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这些都为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何晓晴)(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