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能违法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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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10:58 中国经济时报 | |||||||||
秦全耀 由某明星担纲代言的一种所谓“性保健品”居然销售不错,于是便有人称其广告如何、如何成功,性保健品市场又如何杀出一匹黑马。把广大营销爱好者侃得天昏地转,无不惊呼,真神,真神。
可这所谓的神,神的有点邪乎。随着媒体的曝光,我们才知道其实真神的倒是那产品里可能违法掺杂的那点东西。只因有了这么一个不敢公开的秘诀,很多保健品都曾经狐假虎威,狗仗人势,冒名顶替火过一时。如减肥保健品中非法掺入盐酸西步曲明,所谓的壮阳保健品中掺枸橼酸西地那非等。如果我们不知事实真相,还陶醉在那种见不得人的成功,吹捧那些所谓营销经典案例之时,那么法律是不是又一次次地遭受了亵渎?要知道一个不能建立在合乎法律基础上的营销绝不能被纳入经典,因为他不但不该是营销案例,更准确地说,反倒应该是违法的欺诈典型。 前不久,饭桌上有朋友大谈特谈北京新兴医院营销策略ABC、一二三,居然有人把这种模式佩服得五体投地,却偏偏不去谈及这当中的不法之处,那营销岂不成了骗人。如果鸡鸣狗盗,弄虚作假也能登上大雅之堂,营销的殿堂里也就从此不再神圣,那就一定会成为骗子们玩弄骗术,无法无天的地方。 这已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如果继续蔓延,中国的营销将无法溶入世界,人家玩的大多是境界和造诣,而我们玩得却是骗术和伎俩。 如此营销已经让人气愤,但让人更为气愤的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却对此类违法现象大为放纵,有些媒体也为虎作伥。当官者,有法而不依,笑骂从汝,好官我自为之。媒体者,给钱就能上广告,哪管保健食品就只有那么二十七类功能,给钱就能给你弄出些补肾、性、增高的功能,凭空造出补肾、性、增高的保健品市场。为此提醒消费者注意,法定的保健食品中根本就没有以上几项功能,所谓成功的保健品营销不像广告吹嘘的是什么突破、是什么创新,而是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