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织华很难“讨回”1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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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08:57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薄继东)昨日,涉及金额最高达14.93亿元的施晓刚、蒋隽跞等人的特大合同诈骗案,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该案件共涉及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被骗企业、2名被骗个人、1家上市公司(茉织华600555)和2家证券公司的4家证券营业部。 据公诉人的起诉书称,施晓刚曾以冒用华夏证券营口路营业部、大木桥路营业部,广
法庭上,施晓刚对公诉人的指控表示:“基本属实,没有异议。”而施晓刚的辩护律师则着重请法庭注意两点,即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施晓刚在证券公司所采用的“透支炒股”及“公款私存”的手段均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言下之意,在施晓刚的犯罪过程中,证券公司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根据法院的安排,本案今天仍将继续审理。有关分析人士指出,茉织华状告广发证券一案演变成如今施晓刚等人的刑事案件之后,茉织华再要想从广发证券手中“讨回”那1亿元资金就变得非常艰难了。 链接 今年1月,茉织华称其控股90%的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在广发证券上海水清南路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出现异常,该账户内的1亿元资金“不翼而飞”,仅剩下了3.79万股股票。为此,迅捷印务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广发证券亦不甘示弱,称迅捷印务来人了解其账户情况,但未能出示有关开户资料,同时否认开户时授权的代理人,鉴于此情况涉嫌重大诈骗犯罪,广发证券已于1月17日向上海市公安局报案。 据透露,公安机关已查实,茉织华与施晓刚等人之间存在资金拆借行为,而施晓刚等人事先已向茉织华支付了高额的利息。在茉织华得到利息回报后,施晓刚等人诱骗茉织华以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的名义至广发证券上海水清南路营业部开户并存入了1亿元资金,约定在一定时期以后茉织华再取回本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