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打破市场地方封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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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07:46 中国经济时报 | ||||||||||
近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决定从八月份下旬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打破酒类市场地方封锁,打击假冒伪劣酒类生产和经营行为。 三部门要求,各级商务、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指导,消除一切影响酒类流通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商品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要按照有关法律及国家文件规定要求,认真清理、尽快修改或废止
各级商务、工商、质监部门要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酒类企业经营资格和商品购销合法性的执法检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法定经营地址等的清理。对查出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商品将一律封存,经抽样检验合格并纠正侵权行为后方可上市销售;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志规定、以假乱真、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和名称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把这类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部门要求,各地商务、工商、质监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建立酒类市场制度,严格实行白酒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强化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酒类经营企业。经营单位购销酒类商品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严格的酒类购销存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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