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视野)政府不可与民争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1: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百愚 《兰州晨报》近日报道说,从8月3日开始,银川市出租车开始恢复运营,银川市大街也基本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看起来,银川市6800余辆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暂时终止了。但是,这一罢运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还应该只是个开始。《兰州晨报》的报道透露了“罢运”缘起:当地媒体刊登了两个新规,银川市出租车报废年限改为5年(国家规定报废年限为8年)。
新华社(网)记者关于出租车行业的调查表明,“经营权”利益之争在不少城市中都成为焦点。围绕“经营权”的利益之争成了一些城市出租车车主停运的主要原因。这也才是银川市出租车营运者对该市两个新规“有些误解”及罢运的症结所在。经营权是出租车营运者的命根子,一旦取消,就等于从他们口袋里把钱掏走了。现在,一个有驾照的人想开出租,必须到出租车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并自己负担各种税费。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出租车司机的负担越来越重,赢利空间却越来越少,已经和司机们的劳动强度不成比例。 人们尽可以批评说“罢运”是不对的,应当通过正当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引起“罢运”的原因,应该不应该受到追究或问责呢?政府应该是社会公正的化身,应该是社会和谐的缔造者和强力维护者。它所出台的方针政策,稍有一丝不慎,就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自上而下地打破原有的和谐,大面积地引发社会动荡和不安。因此,银川出租车罢运的板子,还是应该沉重地打在政府的屁股上。其实已经是沉重地打在它的屁股上了(如新规被迫停止执行),不知它自己能否感觉得到? 政府不能与人民争利。何况是以“三个代表”为宗旨的人民政府,现在中央高层领导郑重强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如果银川市政府在出台新规时真的这样想了,这样做了,相信不会出现6800多辆出租车一夜蒸发、集体罢运的结果。(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