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05年年底基本解决建筑民工工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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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1:19 农业部 | ||||||||||
8月19日,在黑龙江大庆市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上,各县、区领导以及中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领导与市清欠办签订了2004年度清欠工作责任状。 在9月30日前,以上各部门要完成组织拖欠双方制定还款计划工作。截至2005年年底,基本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使2004年以后开工的工程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各县、区,各单位要对多辖区域发生的拖欠案件妥善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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