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宁波保税区进行区港联动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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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0:24 商务部网站 | |||||||||
近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宁波进行区港联动试点。宁波保税区将通过与港口的资源整合和功能联动,向国际自由贸易区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宁波保税区开辟的保税物流园区规划面积为0.95平方公里。保税物流园区将充分发挥保税区政策优势和港口区位优势,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区内不再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园区将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即国内货物
(信息来源:杭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