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行派驻制严防高速公路建设腐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9:58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 河南省交通厅选派的纪检监察员,近日已经全部入驻14条在建的高速公路工地。 这14个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分别是二桥、西南环、鹤濮、濮安、叶信、豫宛、扶项、少洛、济洛、洛环、济焦新、代理公司、安阳黄河和新乡黄河工地,纪检监察员分别来自省交通厅和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强调,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关系
纪检监察员将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征地拆迁、材料供应、设备采购、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督;定期对《廉政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协助驻在单位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河南省交通厅有关人士介绍说,派驻人员全过程参与到工程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规范制度、严格审查、增加透明度等方法,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保证一流单位参与工程建设,保证和促进工程建设高效优质、确保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