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理直气壮”的挡箭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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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许斌 张宏伟祭出挡箭牌。有了这面挡箭牌,他很可能将赢得同情。 张宏伟领导的靖远县公安局刑侦队在2003年4月21日抓住了几名重大抢劫杀人嫌疑犯。然而在4月26日,几名重大嫌疑犯以“患有传染性皮肤病”为由被取保候审释放。事实上,
人都是现实的,特别是中国有那么复杂的关系网,得罪领导难免穿小鞋,可能影响前程,于是张宏伟作了一个很现实的选择,就是置国家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盲目执行领导指示。他以为,知法犯法的代价比得罪领导要轻很多。 而通常的处理结果,但凡不是干系太大,往往也放过了张宏伟这样的被动执行者。对他们来说,盲目执行领导指示不出事是讨好上级,出事了同样不存在很大的风险,单纯为自己考虑,置法律规章于不顾其实是很明智的。 这样做的结果是无限扩大了领导权威,并无限增强其危害性,因为无论领导意图在多大程度上逾越了条文规定,下属都会行若无事一般全面贯彻执行,以法律制度为框架的监管制约体系荡然无存。 看看邻近国家与地区,在香港与新加坡,公职人员明知上级指示公然违背法律则应该坚决抵制,否则你自己就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惩处。将此规则套在张宏伟身上,他要么就抵制上级指示,要么就上法庭,没有第三条路好走。 这样做看似不近人情,可能对他个人的前程产生不好影响,但放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不这样要求,就无法保证执法程序的公正,也无法对逾越法律的行为施之以有效限制,可以说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失控了。而法律失控的结果是遗害于千万人一边是执法者个人陷于很不利的境地,一边是千万人陷于不利的境地,而社全现实是两者不可得兼,在此前提下,孰取孰舍呢? 任何一种职业都存在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突破底线,你就失去了从事这一职业的资格。除非现存的道德体系全面崩溃了。作为一个执法人员,掌握一定权力,领取一分薪水,张宏伟的道德底线在哪里?无外秉公执法,如果他为了现实利益就可以无视法律的存在,他还有什么资格留在岗位上呢?好象你卖了假奶粉,可不可以借口说,整条街都在卖,你不卖就支持不下去,于是就可以明目张胆卖假货并逃避处罚呢?考场内有5个人在做弊,你都看见了,你觉得自已不做弊可能会吃亏,于是你也做,刚好主考官只看见你在做弊,你不能因此觉得取消你成绩的决定是错误的。同样,你打伤了人,更不能简简单单说一句别人让你打的,于是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不要将一己的难处置于社会公正之上,张宏伟觉得自己不拿不吃就可以理直气壮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其实是为虎作伥,是不可以原谅的,必须接受法律处罚。 领导指示不能成为任何一个人公然违法并逃避法律处罚的借口。唯其如此,才可能将当事者心中那一架已然倾斜的天平校正过来,他知道违法的代价远远超过了违背领导意志,当然不肯盲目执行相关指示,才能减小个别人肆意违反法律规定所造成的危害。 永远对法律保持敬畏,可能是少了一步登天的机会,却更少了滑向深渊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