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也适合转债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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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9:04 证券时报 | ||||||||||
    中小企业板块刚刚起步,相关上市公司还有哪些值得考虑的融资方式?     专家认为,可转换债券是适合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成长性较高特征的融资方式。本来,发行B股、企业债、可转债和信托等都可以做为拓宽融资渠道的选择方式。但是,中小企业目前尚不被允许发行企业债,发行B股暂时对企业没有吸引力,而信托
    可转债降低业绩压力     南方证券债券研究员李栓劳认为,对中小企业而言,可转换债券减少了股本直接扩张带来的摊薄业绩的压力,为业绩增长带来了缓冲期,而且发行条件相对不高,不失为一种较好的融资选择方式。对投资者而言,中小企业成长性高,但业绩的高速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转换债券降低了投资风险,投资者先购买中小企业的债券,如果业绩增长没有达到预期则可以继续以债券形式持有。     中小企业条件接近     其实,部分中小企业离发行可转债的条件还是比较接近的。联合证券保荐人沈伟表示,《公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可转债的企业重在审核其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对股本规模没有严格限制。今年中小企业刚刚发行上市,按国家规定一年后才可再融资,届时,发行可转债可作为融资方式的选择之一。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需要满足净资产收益率、现金流量、公司治理结构等各种条件,其中必须达到的主要硬性条件为:股本总额3000万元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可转债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这些限定条件主要是审核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对中小企业而言基本上没有门槛限定。目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都超过3000万元,这些中小企业只要能满足提供担保、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负债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等条件就可发行可转债。     近年,可转债已越来越受到发行人和投资者的青昧。2003年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家数迅速增加。几年前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还存在乏人认购的情况,承销商包销比例曾高达约60%,而现在投资者争相购买,认购可转换债券的中签率平均不到1%。中小企业具有更高的成长性和更丰富的想象空间,其可转债也许将会受到投资者更多的关注和追捧。     其它融资方式探讨     至于发行企业债,按照规定,发行企业债的主体一般限制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现有法规条例未修订前,中小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的资格。从1999年开始,国务院就委托国家计委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三年来已经是数易其稿,新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望于近期出台。新条例进一步放宽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条件限制,允许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这将有可能使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具备发行企业债的资格。     对于B股这种融资方式,业内研究员普遍认为其融资效率不高,发行价偏低,而发行成本没有相应降低,对中小企业还是缺乏吸引力。南方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经理楼民表示,如果要想吸收外资,企业一般会通过香港、美国等海外市场发行上市,B股融资方式已较少采用,近期内中小企业发行B股的可能性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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