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沪市账户暂不可买卖LOF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9:02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

  LOF登记结算细则昨起实施

  沪市账户暂不可买卖LOF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 精彩手机赛事全攻略
雅典猜猜猜千元悬赏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本报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并自昨日起实施。

  《细则》称,投资人可持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认购和交易LOF,也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认购、申购和赎回LOF。已有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可经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向登记公司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尚无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向登记公司申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已通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在该处直接申报开放式基金业务,如果是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申报开放式基金业务的,须先持该开放式基金账户在该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

  《细则》强调,一个投资人只能拥有一个上海、深圳类别开放式基金账户。上海类别证券账户及以其为基础注册的上海类别开放式基金账户暂不可办理LOF业务。 中证(来源:南方日报)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窦文涛侃奥运(视频)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高校招生现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出国办护照完全攻略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