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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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湘邮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
经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局和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权,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36.20万股,经记名投票表决,赞成1,236.2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邮政局将其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燕山街123号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3,739.51平方米,有效用地面积2,978.66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湘邮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经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为13,282,143.00元。 二、《关于受让湖南新纪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东海证券有限公司5,000万股权的议案》 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局和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权,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36.20万股,经记名投票表决,赞成1,236.2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通过该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湖南新纪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股权(占东海证券4.95%的股份),收购总价款为5,050万元。 三、《关于为关联方提供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的议案》 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局和中国速递服务公司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权,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36.20万股,经记名投票表决,赞成1,236.2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通过该议案。 同意与控股股东湖南省邮政局签订《湖南省邮政储蓄网点联动互锁门工程项目合同书》,与关联方湖南省邮政局信息技术局签订《湖南省绿卡处理中心工程异地数据备份系统合同》和《湖南省邮政物流信息系统项目合同》,合同价分别为960万元、378.1838万元和1,300万元。本公司为上述关联方提供上述相关项目所需的软件、硬件、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等服务。 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记名投票表决,赞成6,82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该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本次股东大会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朱志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ΟΟ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