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亿元诈骗案三主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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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4:38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郭京霞)轰动京城的首钢亿元诈骗案的三名主犯祖峰、孙亮、孙连生在验明正身后,于8月20日上午被押赴刑场实行枪决。今年5月13日,此三人分别被一中院判处死刑。 2001年四五月间,祖峰、孙亮、臧镭(涉案人员之一,被判有期徒刑20年)、孙连生通过中间人诱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存款人民币
事后,孙连生为感谢黄晓勤,送给黄帕萨特B5型轿车1辆,车款及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 另外,在此案中挖出的蛀虫,首钢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徐志刚,已于今年3月29日,被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1年3月至5月期间,徐志刚接受孙亮等人的请托,与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公司工人姜钰辉合谋,利用职务之便,将首钢公款1亿元存入浦发银行翠微路支行。为此,徐志刚、姜钰辉共同收受孙亮等人贿赂250万元,其中徐志刚分得203万元,姜钰辉分得47万元。今年4月,姜钰辉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J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