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阐释):“郎顾公案”背后的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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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09:3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邓聿文 眼下,“郎顾公案”正在越闹越大。就在郎咸平发出“我不希望自己孤军奋战”的感叹后,一北一南的两位经济学家果然回应了他。不过,不是郎咸平所要寻求的公开支持,而是对他的公开指摘。看来,“郎顾公案”有可能要挑起经济学界的一场“口水战”了。
客观地说,郎咸平对明星企业的“炮轰”,有些用词的确是情绪化了。另外,尽管他采用的是这些企业公开披露的数据,并经过严谨的学术推论,但正如一篇为顾辩护的文章所言,困难国企的改革之难,常常是局外人难以想象的,因此,郎提出的一些观点,也不一定都是对的。 但抛开这些枝节不谈,我认为,“郎顾公案”背后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好好去反思。 首先是在当前“国退民进”的改革中所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种种迹象显示,新一轮“合法”的、由“转制”而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高潮已经开始。由于中国目前不具备发达的法治环境、社会监督、人文观念(主要指市场等价交换的观念)等条件,因此,在MBO热中,有可能重现俄罗斯当年的错误。俄在开始私有化后,通过MBO,其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500家大型国企,只卖了72亿美元。国有资产原来谁在管理,就归谁占有,从而出现“官僚私有化”和“官僚资本主义”。而在郎咸平看来,无论是格林科尔的“七板斧”,还是海尔的“曲线MBO”,或者是TCL的分拆上市,都有侵吞国家财产的嫌疑。 造成国有资产合法流失的原因,郎咸平认为,并不是我们过去习以为常的“所有者缺位”,而在于“职业经理人信托责任”的缺位。国有资本的管理者是职业经理人,是国有资产的保姆,但现在的问题是,保姆利用法律的缺陷,“自己制定价格”,将国家财产“合法”地转化成为私人财富。 对于郎咸平上述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看法,你尽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是,你不能无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总有这样一些公司,可以采取这样一些手段,玩着看似与我们无关,实则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着我们利益的财富游戏。因此,“郎顾公案”至少使我们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国有资产的合法流失也凸现了当前中国改革的一个难题,即社会不公。也就是说,承担改革成本多的社会群体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少,承担改革成本少的社会群体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多。比如,在MBO中,获取最大利益的是企业的经理们,而受损害最大的是企业的职工以及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社会不公主要是因为中国改革是一种借助于政府权力推进市场化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权力左右着财富的重新分配和流动,但又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因此,权力资本化和资本权力化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非法侵吞或转移国有资产以及部分官员的腐败非常严重。 问题在于,在企业的改制和改革中,谁来监督和制约资本和经理层?我认为,主要是媒体尤其是经济学家。这既是由经济学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特点所决定的,更在于经济学家具有专业知识,能够洞察资本的复杂运作过程。比如郎咸平,他有能力透过格林科尔一系列人为复杂化的资本运作,拆解出清晰的线索。而一般普通百姓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即使有心来监督,也无法做到。 在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里,作为群体的经济学家,分化为不同利益阶层的代言人,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只要每个人都本着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不违背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的基本良心,就没有所谓人格的高低之分。可是,作为一支监督和制衡的力量,仅靠经济学家的“良心”是不够的,社会还必须要建立一种机制,来保护经济学家对资本和经理层的监督,不会因担心出现各种问题而顾虑重重或遭受打击。 所以,经济学界对郎咸平表现出的集体沉默,实际上暴露出了社会制衡力量和保护监督机制的缺席,从这个角度看“郎顾公案”,将会更有意义。(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