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先在中小板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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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06:5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深交所有关人士称,明年年底前,争取在中小板进行全流通试点工作 记者最新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中小企业板实施全流通已经有了一个粗线条时间表。相关人士透露推出的基本思路是,明年5月,也就是中小企业板实施一周年之时,将会实施与主板分离、单独编制指数的计划,而独立运行半年后,会在部分企业启动全流通的试点工作,试点平稳过渡后,推出国内的创业板。相关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全流通率先在中小企
中小板的先天之利 对中小企业板实施全流通的时间表,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刘鸿儒认为,步子还可以再快一些。 “以前大家谈全流通,都是以主板企业为参照,最大的障碍是主板企业的非流通股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容易突破。”刘鸿儒向记者表示,“据深交所资料显示,截至7月30日,中小企业板块32家公司中,民营企业28家,占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87.5%;从已上市的29家中小企业股本结构看,属国家控股,包括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只占总股本的10%。由此可见中小企业板在解决全流通方面,处理国有股比较容易,对市场压力较小,完全有条件尽快实现全流通。” 对全流通试点企业的基本要求,深交所称这需要监管层最后定夺。当天到会参加研讨的各届人士认为全流通试点应该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倾斜:即100%民营、有科技含量;近年来业绩较好;在深交所建立的企业诚信档案中无“前科”。有关专家建议,可以采取“诚信一票否决制”,对于缺少诚信的上市公司,其全流通方案可能会无限期置后。量变推动质变 “一下子在中小板实现全流通,从目前这30多家上市企业中还看不出端倪,也不太现实。”中国金融委员会主席周道炯表示“中小企业板要过渡到创业板,还有一个量的过程。” 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没有量变就难以推动质变,中小企业板要尽快形成市场规模,编制单独指数。而量变到质变的关键还要靠制度来推进,现有的制度建设还落后于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据了解,下一阶段深交所要加快实施制度创新建设,如发行定价机制、改革例行停牌制度、保荐工作指引等等。 对现行的证券法规,周道炯认为存在一些制度缺陷。比如,虽然《证券法》明确规定了主承销商对招股说明书的核查责任,但证券公司往往以有关事项应由会计师和律师负责为理由予以逃避,按照《证券法》进行处罚,不但要履行复杂的法律程序,处罚的金额也比较低,导致证券公司违规成本比较低。量变到质变,就得从制度上进行严厉约束,如禁止虚假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推动上市公司董事介入个人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等。 深交所高层表示,从量变到质变到底需要多大的量?现在还不好说,但可以预计中小板的上市企业达到50~100家的规模后,监管层对解决全流通的迫切性将会更加突出。 据《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