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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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06: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广西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4年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召开。公司董事7人,参会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4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019千元,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02千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501千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1,181千元,2004上半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9,697千元。经董事会研究,本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1)、以公司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20860.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64,052千元转入下期分配;(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共转增20,860千元。 经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92,040,280股。 三、审议通过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阳光上东园代理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由于北京上东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于本公司的高管人员,因此该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因本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侯国民先生为星泰公司董事长、董事,对本项交易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因此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唐军先生、侯国民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另2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 四、公司将于2004年9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二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9月27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2、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9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9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传真登记截止日为2004年9月24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9月21日)。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座20层。 5、其它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新、张丽英。 联系电话:010-66530628 传真:010-68343211 邮编:100035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8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