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车牌拍卖谈拍卖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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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 06:1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说到拍卖成本,人们也许不容易理解,尤其是常见的拍卖(所谓英式拍卖),竞买人从低到高轮番叫价,一旦价位超出了自己的心理预期就退出竞价,拍卖过程很容易掌握。但是,有许多拍卖竞买人出价的机会却只有一次,大到价值上亿的土地招标、不良资产拍卖,小到上海的私车牌照拍卖,都是如此,其难度之大,正好比一剑封喉。于是,就产生了拍卖成本的问题。
以上海的私车牌照拍卖为例,今年5月,拍卖受消息面冲击,平均中标价从4万余元猛跌至2万余元,最低中标价更是跌至10800元。于是,出价高达3万多元的竞买人,有的就选择放弃已经到手的车牌(毕竟比最低价高出了2万多元)。6月份,由于低价预期,参加拍卖的投标人猛增至19233人,人数之众创历史纪录。虽然当月的投标额度高达6233个,但中标率却只有32.4%,大多数人又因出价过低而与车牌失之交臂。据说这次投标人中有的夫妻档就同时投两张:一张投高价一张投低价,中了低价就放弃高价。这里,不仅竞买人付出了高昂的交易成本,组织者也付出了牺牲拍卖效率的交易成本。 分析车牌拍卖,你会发现,决定拍卖价格的不是你的合理估价,而是所有竞买人的实际出价。因此,在合理的估价之外,你还必须考虑到中标率:有多少人参与竞买,投放了多少张车牌;你还必须考虑到历史价格尤其是上一次的中标价,以及参加这次拍卖的竞买人对上次中标价的评价。你必须判断你的竞争对手的心理价位,以便调整你的出价。对于大多数竞买人而言,这些要求实在难以满足,因为这里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般的竞买人难以掌握这些信息。 在这里我们可以比较一下美国国债发行的方式:美国的国债拍卖采用维克里投标法,不过规则经过了修改,也称为单一价格投标法:投标者的出标包括数量与单价,所有的出标根据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对应国债的发行总量为限优先配给出价高者,分配不到标的物者的最高出价即为最终中标价。这是拍卖中十分独特也较为科学的一种方法--第二价格拍卖,即最高价竞买者获胜但按第二高竞买价的价格获得拍卖物,由于维克里证明了其有效性,又称为维克里投标法。这种投标方式的优点是,竞买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真实估价来出价。维克里指出,根据纳什均衡原理(指假设有n个人参与博弈,给定其他人策略的条件下,每个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所有参与人选择的策略一起构成一个策略组合。也就是说,给定别人策略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单个参与人有积极性选择其他策略,从而没有任何人有积极性打破这种均衡),在第一价格拍卖法中只要给定估价顺序,就可以得到同样的报价顺序。如果所有的行为人都属于风险厌恶,那么最高估价竞买者只能是潜在的最高竞买者,因为假如他的风险厌恶程度大于第二或第三高价竞买者,则他的出价可能比他们低。而若采用第二价格拍卖法,纳什均衡报价函数就会更大程度依赖于经济行为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仅仅取决于名义上的估价值,从而降低竞买者的交易成本。 威廉·维克里(WilliamVickrey),生于加拿大,1935年获耶鲁大学理学士学位,194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他在40年代中期对所得税的研究以及他在60年代初期对拍卖理论的贡献,奠定了信息经济学的基础,因此获得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我们曾经介绍过拍卖的四种基本方式(见本报8月7日12版),维克里认为,在适当条件下,这四种方法的任何一种,卖方的预期收入都是一样,这就是著名的收入相等原则。他又进而指出,既然每一种拍卖方式对卖方都无差别,那么最方便买方竞争的第二价格拍卖法或维克里投标法就应该是首选。 维克里对于拍卖理论的研究,解决了如何在信息不完整或不对称情况下,最有效率地配置资源的问题,这开创了信息经济学研究的先河。而信息经济学所要解决的就是要如何设计契约或制度来处理各种激励与管制的问题,所以对拍卖的研究,又带动了许多相关的研究,让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诸如保险市场、信用市场、公司治理、工资薪酬激励制度、租税制度、社会保险以及政治制度等等的问题。回到今天的话题,我相信如果上海私车牌照拍卖借鉴维克里投标法的原理,将会更富效率,公共福利也会得到更大的改进。上海证券报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益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