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间汇票业务"试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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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银行签发首张银行汇票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最近已正式办理城市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20日起,上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等首批69家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办理银行汇票签发和互为代理兑付业务,其他42家城市商业银行经人员培训、系统上线后,也将陆续开办该业务。
20日上午,上海银行率先签发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系统编号为00000001的第一张银行汇票,这标志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系统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正式开通。从此,全国111家城市商业银行有了自己安全、便捷、快速的汇路和汇票。 据介绍,此种银行汇票由各城市商业银行互为代理兑付,同时,中国工商银行也可代理兑付。其他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收到该银行汇票,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同城的城市商业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上海证券报记者朱兆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