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间汇票业务“试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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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 02:53 证券时报 | |||||||||
本报上海电(记者刘晓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最近已正式办理城市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20日起,上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等首批69家城市商业银行,开始办理银行汇票签发和互为代理兑付业务,其他42家城市商业银行经人员培训、系统上线后,也将陆续开办该业务。 20日上午,上海银行率先签发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系统编号为00000001的第一张银行
据悉,城市商业银行间的银行汇票,使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由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颁布的统一标识的银行汇票凭证、统一印模的汇票专用章和统一的密押系统。清算中心负责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的资金清算。同时,为了增加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流通区域、提升票据功效,清算中心还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代理兑付协议,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可在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各地的对公机构兑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