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加快发展创汇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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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11:12 商务部网站 | |||||||||
近年来,老挝确立了发展国民经济的重点之一———开发其最为丰富的水电资源,即通过向电力紧缺的周边国家(如泰国、越南等)出售电力来增加其外汇收入。目前,水电业已发展成为继纺织业和林业之后老挝的第三大出口创汇产业。 老挝电力出口的主要市场是泰国,向其出售的电力收入已占老挝全部外汇收入的1/4。老挝国家电力公司目前规划水电站的建设分为两种方式:1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以外商投
老挝钾盐储量丰富,仅万象平原两个区块就探明首采储量1亿吨、工业储量2亿吨,控制远景储量超过100亿吨;矿区开发的外部条件也较好,供水、供电充足。老挝对外商投资开发钾盐资源的优惠政策包括:1.外资企业营业税为所得利润的20%,但经申请可减免。资源税为销售额的3%,对于加工后销往国外的企业,其进口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免交进口税;所有出口成品免交出口税。2.外国投资商可以在老挝享受租赁土地、转让租借物的利益,可以拥有租借土地的新增财产和其他可动产,并可转让。3.外国投资商在合资企业中的投资不能少于总投资的30%,合资企业中老挝政府必须占10%-15%的股份,也可占总投资的5%~10%。(昆明特办) (信息来源: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