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B区获国家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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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9:54 商务部网站 | |||||||||
8月19日,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B区顺利通过了海关总署等九部委的联合验收。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设立的15家出口加工区之一,规划面积2.9平方公里。根据开发进展实际情况,园区出口加工区将首期和二期验收封关的1.4平方公里作为A区,在园区东部规划1.5平方公里作为出口加工区B区。出口加工区B区紧邻沪宁高速公路园区入口,地理位置更加优越,交通更加便捷。在其周边,还规划了商业和打工楼功能区,为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供完善的商、住、休闲等配套服务。
(信息来源: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