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关联利益损害独董独立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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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8:18 证券时报 | ||||||||||
    独立董事的话题犹如今夏的气候般热得炸开了锅。它之所以被广泛关注,一个重要因素是独立董事制度关系着中国证券市扬的制度建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担当着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重任,所以市场对此寄予极高的期望。     然而,从近来发生的新疆屯河、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和乐山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独董事件来看,出现独董辞职或“闹堂”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不能
    本报在发表《“乐电事件”的三个为什么》(见8月17日本报一版)后,马上有人出来为独董喊冤,说这些“揣着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良心与职责,敢于向‘高层人士’们发出不同声音的‘挑事独董’们,在尽职之后迎来的却是被踢出局还没完,再被泼上一身‘动机不纯’脏水的结果”。进而得出结论说,“这是‘挑事独董’的悲哀,更是独董制度的悲哀”。     果真如此吗?请看事实。     独立董事刘文波向乐山电力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社会关系资料明白无误地填写着:妻子,李慧琴,供职于南航集团经济发展公司,已退休。然而,2002年5月28日,《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光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对等担保的议案》称,乐山电力与深圳光兆给予对方银行借款提供对等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在深圳市光兆投资管理公司的三名股东中,李慧琴排在第二位;而在此前的2002年5月10日,深圳市光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专门就该公司与乐山电力进行对等授信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讨论,李慧琴在全体董事签字上签了名。     本报获得的乐山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原始资料显示,本次董事会讨论了“与光兆对等担保事项”,其中有董事质疑说,“光兆对等担保资料要真实完整,我觉得这个材料是拼凑的,三个自然人在章程中是做过修改的,光兆公司的投资者李慧琴是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波的夫人,说明了什么问题?”     为什么要发生这笔有关联交易的担保呢?谜底如下:同一次临时会议的原始资料称,“‘光学’的知识产权800万,要公司买,最终以评诂的价,高于800万按800万,低于800万按实价。资金来源是与光兆互保1000万来解决。”乐山电力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说,光学公司是交大创新公司向乐山电力推荐的项目。     事实应该已经很清楚了。乐山电力部分独董是否“独立”,应该是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的,而独立性是独董职责的基本前提。     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是中国证券市场维护“三公”原则,建立健康、诚信市场的重要制度保证,制度本身是完全符合市场实际和需要的。但是,独董制度必须要在独董具有高度纯洁性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否则会适得其反,要么是“花瓶独董”无所作为,要么被利益集团所利用,立场偏差,对市场造成更大的伤害。     乐山电力独董事件是一个个案,但它所折射出的独董与上市公司间的关系应该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目前独董由大股东“私定终身”的现象大量存在,相当部分独董都在上市公司主要利益控制人的操控之中。在上市公司独董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是否有更科学的独立董事选择标准、监督机制以及评价体系?而由谁来管理和评价独董更是独董制度中当务之急的课题。     市场期待更多独董的声音,但这种声音应该是独立和纯洁的,远离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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