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民营资本占85% 将倾力支持本土民营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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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6:02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庆慧)民营银行的诞生显露了新模式。昨天,注册资本15亿,仅仅是一家“小银行”的浙江商业银行在杭州开业,作为全国第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它高达85%的民营股份吸引了全国媒体的目光。 浙商银行的前身为“浙江商业银行”,是1993年3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四家共同出资在宁波设立的中外
与浙江经济发展中的民营特色相一致,重组改制后的浙商银行也凸现民营色彩。据悉,浙商银行注册资本150073万元,股东15人,在全部15家股东中,13家民营企业持有股份128628万股,占全部股本的85.71%;2家国有企业持有21445万股,占14.29%。其中最大股东3家,分别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和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各占10.34%;次之为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各占9.54%;中小股东8家,分别占1.43%~7.95%不等。 首家民营股本占绝对控股的银行首先出现在浙江应当与活跃的民营经济分不开。业内人士指出,浙江民营经济的活跃,从而使浙江成为全国商业银行赢利最多、银行不良资产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复旦大学金融学教授孙立坚十分看好这种地方企业与地方银行的联姻。他甚至认为,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对一些银行进行股本结构转换战略伙伴调整,这种银行民营化的模式和试点未来还会更多。 孙立坚认为,由于地方银行更熟悉地方企业,地方企业直接参股到地方银行,对企业的项目投向以及进程将十分了解,银行的贷款会更有目的性,而对企业来说,银行的资金支持将比资本市场获得的融资更具有稳定性,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会引起资本市场的巨大变动,从而对企业项目形成冲击。因此,只要对民营银行给予足够的外部监管,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民营银行的存在,会对大量的民营企业提供更切实的金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