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的机遇与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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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0:15 证券时报 | ||||||||||
    保监会已经发出通知,允许保险公司将资金投资于可转债,这标志着保险资金又向资本市场迈进了一步。     虽然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余额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本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0%,但是由于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相对巨大,所以保险公司仍然是转债市场的重要投资者。目前在股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可转
    虽然保监会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转债暂时不得转换成股票,转换方法将另行规定,但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领域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     去年保险资金在封闭式基金上的资产缩水超过30亿元,而在本轮调整中,基金又遭受了一轮大幅度损失,从而导致保险资金套牢程度较去年更深。目前保险公司若想从投资基金上受益,就要寄希望于封转开或到期清盘。尽管7月1日生效的新《基金法》为封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实施的障碍依然存在,因为这个举动牵涉到监管部门、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方的利益,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所以需要一定时间。     从保险资金运作的主体看,国际上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保险公司设立全资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实行专业化运作,如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专门的基金公司,这在一般的大型保险公司较为通用;二是保险公司在内部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按事业部制进行运作,这在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较为多见;三是保险公司以信托或委托的方式将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来管理,如各类养老金公司、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部门,这适合于一些小型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虽然历史上有过这样一些差别,但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选择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和主体已成为一种趋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种形式在我国已经出现,它在保险资金的运作管理上具有一定优势。然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独立法人,要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设立的成本费用远高于公司内设投资部门;就投资水平来讲,它一般不及外部的专业投资机构,因此各个保险公司还应该结合自身状况进行考虑,并不是大家都适于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金管理模式的选择只是一种手段,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也只是为保险资金收益率的增加提供一种可能性,最终保险资金运作能否盈利还要看 投资人员是否在合适的时间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因此,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对保险资金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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