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口退税程序简化 不再报外经贸部门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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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9:5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杜宝仪 通讯员 高涛)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从现在起,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决定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州市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纳税人如想进一步了解该次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详情,可前往广州市国税局各区办税服务厅,拨打广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广州国税网站查询。(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