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股份(600208)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04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五名,董事邹丽华女士、独立董事黄春萼先生因公务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沈建伟先生、独立董事李爽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对吴建元总裁授权的决议。 为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的责任和职权,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在董事会自身职权范围之内,授予公司董事、总裁吴建元先生行使如下权力: (一)、在保证公司财务状况良性循环、努力降低资金成本的前提下,在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总裁可对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以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各种形式择优申请贷款,并签署有关贷款合同。 (二)、本公司凡提供对外担保,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经由董事会(担保额度如超过公司净资产10%尚需经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已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内的担保事项,总裁可根据董事会授权在有关担保文件上签字并具体实施。 (三)、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总裁可以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额度的短期资金运用。 (四)、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2007年5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期满。 三、审议通过了定于2004年9月21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是: 审议增持乍浦港一期、二期码头控股比例的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6月29日的报纸公告。 (一)、会议对象: ①截止2004年9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登记办法: ①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于2004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逾期恕不受理。会议地点:浙江嘉兴禾兴路366号戴梦得大酒店,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②联系电话: 021-68765152 传真: 021-68765152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22楼 联系人:高磊 吴恩东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