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保险公司获准境外投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6: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近日正式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接受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

  近年我国保险外汇资金增长较快,但国内外币投资工具少,保险外汇资金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保险业持续稳定发展。这次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
中行抵债资产网上营销 精彩手机赛事全攻略
雅典猜猜猜千元悬赏 大型休闲游戏燃烧战车
对我国保险业拓宽资金运用渠道、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将产生深远影响。

  《暂行办法》严格遵循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的基本原则,将风险监管放在首位,体现了审慎的金融监管。

  一是设定资格条件。

  二是限定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三是建立托管人制度,并实行专用账户管理。

  四是采用委托代理和自行操作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允许保险公司委托境外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以利于保险公司逐步积累境外投资经验,提高境外投资管理水平。

  五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可投资的主要品种为债券。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这次《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高中国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国际形象。《暂行办法》已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