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屯河亦公告中信银行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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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3:3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磊)继ST重实(000763)昨日公告后,ST屯河(600737)今日也公告收到了广州海事法院下达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撤回对被告新疆德隆(集团)、新疆屯河集团、金新信托、公司、ST重实(000763)的起诉。 据悉,原告于2004年6月8日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对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5000万元和利息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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