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采取措施禁止炒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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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16: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18日电(方新东、孙孝阳)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将采取措施禁止炒房。 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介绍,炒房号是指将订单转手卖给他人,收取转让费;期房转让是指将已经签约的房产,在未交付使用、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进行契约变更,倒卖给他人,赚取
差价。这两种行为都能直接导致房价上涨过快,使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因房价过高而无房可买,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据了解,有少数开发企业支持并配合“房虫”进行期房炒作:进行期房炒作的商品房,不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或备案后采取假退房真转让的方式协助“房虫”进行期房炒作。还有少数房屋销售人员利用工作中的便利直接参与期房炒作,牟取私利。这些行为大多是通过开发企业更改、变更合同进行的,而期房交易过程中的差价,往往在合同中不体现,极易造成合同纠纷,扰乱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秩序。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石新民指出,合肥市经济不是很发达,居民收入不是很高,楼盘炒作危害很大,因此将采取措施禁止炒房。严禁期房转让;加强对退房行为的限制,防止假退房真转让,规定退房必须由购房人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加盖公司章),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开发企业不得为“炒房”提供方便;定期在媒体上公布退房率较高的楼盘或小区,以引起市民注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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