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强化风险管理 欲重振汽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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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7: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七日电(记者李鹏)在中国一度让金融机构感到头疼的汽车贷款有望在近期走出低谷,中国央行和银监会十七日共同发布《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在“宏观调控的关键时期”,“活跃汽车消费,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并以此带动和促进扩大居民消费将发挥积极作用”。 作为上述努力的一部分,首家汽车金融公司——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本
与一九九八年发布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相比,自今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扩大了贷款人的范围,针对不同类型的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最高限额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强化了对汽车贷款的风险管理。 新办法规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五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三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办法还明确了自用车、商用车以及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分别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 监管部门还首次明确除中国公民以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可以办理汽车贷款。新办法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 中国的金融机构一九九八年开始试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截至今年六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一千八百三十三亿元人民币,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一成。但与此同时,受中国征信体系不完善、贷款市场竞争不规范、近年来汽车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汽车贷款的风险逐渐暴露,恶意骗贷现象时有发生,不良贷款比率逐渐提高,汽车贷款因此受挫。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