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被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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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7:08 深圳商报 | |||||||||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 吉林炭素被公开谴责 【本报讯 】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对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的公告》。
公告称,经查,吉林炭素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吉林炭素上市前至2003年9月末,向银行累计借款32168万元,提供给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对有关关联交易,吉林炭素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在相应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吉林炭素上述行为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吉林炭素董事李勇智、刘立成等未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遗漏,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吉林炭素及董事李勇智、刘立成等予以公开谴责。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