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又一贷款担保案被撤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2:52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ST重实(000736)今日披露,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已撤回了对新疆德隆集团、新疆屯河集团、金新信托、ST屯河(600737)以及ST重实的起诉。 据悉,该行此次撤诉的案件由借款纠纷引起。此前,因深圳明思克航母曾向该行借款2亿元,ST重实为该笔借款中的5000万元提供了担保。银行于6月8日向广东高院对深圳明思克航母、新疆德隆集团、新疆屯河集团、金新信托、ST屯河、ST重实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近来已经有多起涉及德隆系公司的借款诉讼被撤诉。其中,中富证券诉上海万浦精细设备经销有限公司、ST重实借款纠纷案,因中富证券在诉讼费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且未提出缓交申请,被自动撤诉;新疆金融租赁诉新疆百富北庭食品有限公司及ST屯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新疆金融租赁也撤回了起诉。ST屯河因该案被冻结的价值23.65亿元的资产将被解冻。(刘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