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快车不能随便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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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2:3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陈抒怡实习生王婷 雅典奥运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沪上众多商家已经把目光瞄准了奥运商机。在“迎奥运”的旗号之下,不少商家正推出一系列打折、降价优惠、有奖竞猜、出售奥运纪念品等活动。不过,商家可要小心别惹上侵权官司,根据有关规定,一旦商家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可能被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奥运”产品眼花缭乱 昨日,记者在南京路步行街逛了一圈,发现不少商品都已经打上了奥运的烙印。某品牌运动服和某品牌运动鞋都打出“迎奥运、大降价”的招牌,引来不少消费者驻足挑选。据了解,这两个品牌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打出了奥运牌。 运动服、运动鞋和奥运还算沾边,但记者在走访的时候还发现了许多原本和奥运浑身不搭界的产品,也在商家的包装下与奥运攀上了亲。例如某品牌手机的宣传单上写出“奥运健儿展宏图”的字样,同时,其促销手段也标上了“高台跳水”、“百米冲刺”、“精彩灌篮”、“重‘拍’出击”等词语来吸引眼球,煞是一届奥运比赛项目大全。某家电的宣传单上更是赫然醒目地印有“彩电奥运盛会”、“争金夺银”、“大跳水”等字样,在大字中间还配有奥运五环标志。某名牌香烟也推出为迎接奥运而举行的抽奖活动。 “奥运”不得随便用 随意把“奥运”绑在产品身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记者联系上了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相关人员,该工作人员听完记者的叙述之后,认为标有奥运五环标志的广告宣传单确实涉嫌侵权。不过,要认定商家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全面调查与认定。 据了解,最近北京奥组委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有关奥运侵权的投诉,大多数是一些商家在没有使用权的情况下,在广告宣传或产品本身使用了奥林匹克的标志,例如写有“奥运会”的字样,或是标上了奥运五环标志等图案。 据介绍,拥有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际奥组委的TOP(顶级)合作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参与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的企业。北京奥组委已经计划推出一些奥运的相关项目,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相应提出申请。 侵权案件品种繁多 今年7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商标科在朝阳区崔各庄乡某仓储中心查获一起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案件。现场查获未经授权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奥运财富”纪念册(含火花、纪念币、邮品等)假冒产品约2000余箱,初步估计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今年1-6月份,上海海关查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起。 据了解,在这类侵权案件中比较多的是在商场、超市里的食品包装上的侵权标志。还有一种是在公共设施、交通工具及户外广告上随意使用奥运标志。此外,“奥运指定”也是侵权的常项。 而一旦认定有侵权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中有关条文进行处理。该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被认定有侵权行为的商家,除了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被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而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