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贷新规出台 自用车贷款上限缩至五年八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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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 02:1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袁满)昨天,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将自用汽车贷款的上限收缩到了五年八成。 新《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行。 新《办法》对不同类型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最高限额作出细分:贷款期限?含展期
“新《办法》实际上是把车贷的最高限降低了,自用车新车最高五年八成,二手车则是三年五成,”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柳栋向记者表示,“新《办法》规定的车贷最高年限包含了展期,也就是说,车贷期限五年封顶。” 而以往银行都会允许借款人进行一次展期,原则上不超过原来的贷款期限。比如一位办理了三年期贷款的借款人,可以通过展期,把贷款期限延长到六年。 新《办法》只是对车贷作出了一个最高限制,具体的年限、额度则要由商业银行自己来决定。柳栋说:“事实上,由于缺乏信用体系,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对车贷严格控制,多数银行的车贷上限仅为三年七成,远低于政策上限。” 新《办法》将发放汽车贷款的机构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扩大为包括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等。目前,上汽通用和大众两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开业。 新《办法》的客户范围,借款人除中国内地公民以外,还包括在内地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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