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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享受出口退税个人外贸公司进退两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15:28 商务部网站

  7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首次允许个人从事外贸经营,个人外贸公司却不敢做出口业务,原因是无法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国家税务总局已在7月初出台文件,把商贸企业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门槛抬高了。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目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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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此举虽防范了不法分子利用伪装办理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骗取增值税发票虚开作案,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的漏洞,但对新开办的个人外贸公司却因此无法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就意味着无法办理出口退税,那么每出口一单业务都将损失出口金额的6%——17%,小企业根本无法承受。个人外贸公司做出口业务,做得越多将亏得越多,如把业务转给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外贸公司做,则会违反外汇管理的规定,涉嫌逃汇。国税局设定门槛针对的是外贸和非外贸企业。但无形中却“秧及”了个人外贸公司,国税局能否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是个人外贸公司所关注的。

  (信息来源: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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