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制度岂能成为遮羞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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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4:36 北京现代商报 | |||||||||
近日来,“听证”再次成了热门词,一旦涉及政府出台什么新政策,总有论者道:政府应先进行听证,以杜绝不当行政。 诚然,听证制度的建立对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起了很大作用,但具体到实施,某些行为却实在有违听证制度设立的本质。
首先,我国的听证制度中并没有规定案卷排他主义。也就是说,你公众有权表达你的异议,而我政府机关也有权按我的方案行事。至于采用不采用你的意见,那就是我政府机关的事了。当听证材料不是决策的惟一依据时,决策当然也难以脱开秘密行政的影子。那么听证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代表“民意”的幌子了。 其次,我国现行的听证制度还有个很大的缺陷便是对信息掌握的严重不对称。由于决策制订者在制定某个方案时必然会要搜集各方面的材料,因此他对背景材料了如指掌,而参加听证的人呢?他们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的听证时间内把所有相关资料掌握并进行良好分析,就更不用说提出什么异议了。就拿北京秀水街的听证会来说,6名商户代表总共也就给每人10分钟来阐述观点报道说原定是两名商户代表每人5分钟发言,这根本就不够他们进行咨询的,更不用说准备充分去质疑这个决策了! 因此,如果听证制度使用不当,它反而会成了政府机关不当行政的遮羞布。佘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