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出口:规范为先品质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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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2:06 商务部网站 | |||||||||
为促进我大蒜对美出口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决定从8月15日开始,对我输美大蒜实行最低限价,即700美元/吨(FOB)。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柏园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序竞争应该加以规范,低价竞销局面应予以改变,商会能够审时度势实行限价,这有利于大蒜行业出口,若能同时扶持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强化深加工则将是相得益彰。
规范竞争利在长远 此次限价的直接利害关系者企业———是否会因限价而影响出口?山东济南一品实业有限公司曹总经理告诉记者,企业并不会因此受太大影响,一来我大蒜对美出口价格一直较高,700美元/吨的限价,对企业来说属于合理价位,二来市场需求还在。据曹总经理介绍,中国的大蒜贸易占世界大蒜贸易总额的60%-70%,去年我国出口大蒜达100万吨,出口金额为4亿美元。就美国市场而言,一年仅鲜大蒜就需要七万多吨,市场需求量非常大。中国大蒜比美国大蒜个头大很多,外表美观、干净,包装精美,且价格较低。 曹总经理指出,限价措施有利于规范竞争,从而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他告诉记者,以前国内只有100多家大蒜出口企业,到2002年激增至500多家,出口数量虽然增加,但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不惜成本竞相压低出口价格,使得出口创汇效益下滑。据青岛海关统计,山东口岸自2001年起开始大量出口大蒜,当年出口41.1万吨,到2003年猛增至87.7万吨,与此同时,出口价格却由2001年的380美元/吨跌至2003年的320美元/吨,年均降幅8.4%。这种局面也导致美国等国家对自我国进口的大蒜征收高额关税(美国征收惩罚性反倾销关税高达375%),限制了我大蒜出口。 低价竞争不仅打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也给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埋下了阴影。2006年美国将对我大蒜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此次对输美大蒜产品进行限价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限价营造出口市场的良好秩序,确保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据悉,目前我国大蒜出口日本、东南亚、南亚等市场也实行最低限价。 产品升级大有可为 业内专家认为,行业协会不仅要在协调统一销售价格、监督执行最低限价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帮助企业提升产品品质、强化深加工方面同样责无旁贷。市场竞争就是场价廉物美的竞争,大蒜出口的顺畅不仅要关注价格,产品整体升级同样至关重要。行业长远发展,品质提高、加工增值是根本。 徐柏园先生向记者举例,山东金乡县一大蒜加工集团运用速冻干燥真空技术使原来1000元/吨的大蒜在国外销售时增值至2.5万元/吨,产值增长25倍,成本却只需5000元。而金乡全县50万亩大蒜全部应用提纯复壮、药物脱毒,确保品种优良,实现产品质的飞跃。 曹总经理告诉记者,不仅是深加工能带来增值,初级产品同样有利润增长空间。 还是以金乡为例,金乡出口到日本的杂交白蒜仅150日元/公斤,而日本从上海嘉定引进品种进行二次改良的大蒜售价为1400日元/公斤。二者价格差距之大,令人咂舌。因此国产大蒜如搞好品种开发并进行无公害栽培,初级产品一样大有可为。曹总经理向记者透露,公司目前已经在实施品种培育基地。 大蒜是我国优势出口农产品,因此徐柏园先生呼吁政府、行业协会加强对大蒜生产企业的引导。希望政府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大蒜深加工企业以优惠,同时希望政府培养一批熟悉国内外贸易规则、洞悉大蒜信息网络的人才,及时指导企业规避风险、把握正确的出口方向,同时希望检疫检验部门及时把进口国的检疫标准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