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阐释):公用事业在博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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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1:0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单士兵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规章。 一直以来,我国公用事业都由政府垄断经营,政府通过投资建设,实行财政补贴来经
此次建设部推出《办法》,就是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方法,引入市场机制。这样,显然有利于破除行政垄断给公共事业带来的弊端,有利于提升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而且,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共事业,也有利于弥补过去因为政府资源不足,造成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情况。 然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是一个渐进的逐步完善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不论是政府还是获得特许经营的企业,都必将面临一定的风险。而且,在经营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政治、经济、民情等诸多因素。因此,我觉得,政府和企业在共享投资收益的同时,二者也需要分担投资风险和承担社会责任。公用事业涉及的利益广泛,消费群体的利益诉求也不尽相同,这样,政府在兼顾各种利益主体中,就可能会对特许经营的企业进行行政干预,影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是与政府行为有关,其损失理应由政府承担;而对企业而言,经营本身就要承担经营风险和利润风险,不同的是,特许经营企业比一般企业要多承担的是政府一旦不守信所转嫁而来的体制风险。 但是,国内外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改革经验都说明,公用事业民营化是缩小政府规模,降低政府成本,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方式最有效方法,已经成为发展公共事业的必然趋势。针对我国的客观国情,我想,政府和企业在特许经营的实践中,应根据具体的某一项公用事业的特点,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来寻求防范风险的具体对策。(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