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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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06: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8月1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与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600MW(共6套)超临界机组电除尘器设备的供货合同。总合同价值为人民币152
本次合同的签订,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电除尘器市场的龙头地位,并为公司明年的业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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