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纺机(600604)200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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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06: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元湖、财务总监梅建中、财务部经理陈丽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财务资料 2.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 %以上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的毛利率为14.56%,上年同期为19.92%,减少了5.3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到自去年以来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钢材(主要材料)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导致了产品获利能力的下降。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重大变动及原因的分析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的幅度大于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的幅度。 (2)报告期内的其它业务利润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为降低库存、盘活存量,加大呆滞物资处理力度所至。 (3)期间费用总额绝对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支出,致使各类可控费用均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公司减少流动资金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4)投资收益,因子公司(上海奥依光电子有限公司)处于清理期间,发生亏损244.80万元,母公司对其按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是导致投资收益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 (5)利润总额:由于在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它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均比上年同期减少,故报告期内的利润总额比上年减少。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上海良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民健实业总公司、江西省上饶毛纺织厂之间强制执行案件情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将江西省上饶毛纺织厂对江西饶球针织制品有限公司所投资的股权、该厂在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该厂自有厂房、仓库(总面积为57420平方米)进行了查封并将进一步拍卖兑现。因考虑到该厂职工的安置及社会稳定问题,目前法院暂时中止了本案的执行,待上述问题协调完毕后,我公司将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2001年3月公司诉新疆京城棉纺织厂设备欠款,案号(2001)虹经初字第293号。经一审法院判决:新疆京城棉纺织厂支付本公司货款482.12万元。2002年8月,新疆京城棉纺织厂上诉本公司([2002]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405号)被驳回。目前,此案已由虹口法院委托新疆铁路中院执行,查封了部分机器设备,并收到7.04万元,公司继续积极组织实施对法院执行的应收款催讨。 (3)湖南?鑫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公司”)欠我公司774.40万元设备款执行一案,因2003年6月23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鑫公司的破产申请,故中止了本案的执行。截止2004年5月10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经二次债权人会议后作出民事裁定书:(2003)临民二破字第12-13号。公司协议收回货款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鑫公司”所欠774.40万元设备款,公司以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2004年4月公司收回欠款100万元。 (4)2001年6月,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在香港起诉我司欠款纠纷,诉讼标的260.56万美元,香港高等法院以诉讼案第14569字受理,我司在香港应诉。应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要求,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2001年11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未支持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的诉讼请求。2001年12月13日,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提起上诉,2002年6月12日该上诉被驳回。后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请求无限期延期审理,法院同意。截止报告期,未有新的进展。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郑元湖 2004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