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儒谈“琼花事件”:圈钱无异于自毁长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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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5日 07:1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琼花事件”昨日成为各演讲嘉宾“必谈”的话题之一。在会上,领导和专家结合各自的题目从不同角度对“琼花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刘鸿儒在谈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时指出,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本着诚信的原则,所造成的影响将不仅仅是某一家上市公司,还将波及整个中小板,甚至于整个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切不可到股市来圈钱,否则无异于自毁长城!”
中国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表示,媒体在“琼花事件”的处理上,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深交所的公开谴责和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也反映了监管部门惩处力度的加强。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也回顾说,深交所在“琼花事件”中及时处理了媒体质疑和投诉,在第一时间解决好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并且,深交所将继续本着“有质疑必反应,有违规必查处”的原则严格治市。 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在演讲中指出,“琼花事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对退市制度,以及完善发行与上市安排的思考。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认为,“琼花事件”并不能说明中小板本身存在问题,而委托理财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只是披露上的问题;且“琼花事件”未必是一件坏事,相反还“作了贡献”,因为“琼花事件”对中小板的长远发展将起到反面教育的作用,甚至有某种程度的积极意义。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