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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阐释)“红头文件”成儿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11:4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蔡红东

  据8月1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早在2000年12月20日,天津市财政局就会同物价等部门颁发了一个不再征收教育事业发展费的“红头文件”,然而基层地方税务局却不知晓,导致餐饮企业多缴了三年半的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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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头文件”为何成“假把戏”?从表面上看,是基层地方税务局“不知晓”造成的,但这不足以说明问题。只要我们稍加分析,就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在此之前,天津市各级政府压根儿就没打算取消这项收费。为的是确保既得利益,减轻财政压力。为何这么说呢?理由有三:

  其一,站在基层地方税务局的角度来说,如果确实有“红头文件”规定取消教育事业发展费,这等于是减轻了自己的征管重担,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所收取的费用都要上缴同级财政,又不是“自收自用”,既然取消了还去收个啥?因此,我相信基层地方税务局所说的“不知晓”,主要是为基层政府没有“明示”让其停止征收打的“幌子”。

  其二,假若说有关部门真心实意要取消这项收费,即使基层地方税务局真的“不知晓”,也不会让其错收了三年半。因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都要按月按季逐级上报财政收入入库进度,当这个“红头文件”下发后,难道天津市财政局在收到下面上报的进度中没有看出“教育事业发展费”这笔收入吗?既然还在收,为何不迅速向市政府反映?市政府为何不迅速派员下到各地予以督办纠正?

  其三,有关部门也确实将这笔费用纳入了财政预算。据天津市财政局综合处一负责人估算,每年这项费用大概收了2000多万元。这些收费“已经随财政收入入库,也已经用于或计划用于教育事业”。可见,天津方面是“自欺欺人”,一边颁发取消教育事业发展费的“红头文件”,一边又将这笔收入列预算支出。如此“睁只眼闭只眼”,哪里看得出不再征收教育事业发展费的一点迹象?

  说到底,要想使我们的经济健康发展,就必须坚决杜绝类似的“假把戏”。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的政府部门公然“有令不行”,应该怎么办呢?其实,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宽容的,只要你“说到做到”就行,对于如此大度的主人,我们的行政部门也该好好反省反省了。(日京/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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