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600729)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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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6: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百货(资讯 行情 论坛)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10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中,8名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孟卫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陈兴述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一、审议通过《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独立董事应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为: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无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二、审议通过《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简报制度》 为提高公司决策能力,方便公司董监事及时了解公司状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关于建立重庆辖区“上市公司风险信息董事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决定每月结束后,十日内将公司上月发生的经营、投资、担保等信息以简报的形式通过邮寄或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报告,以便董事更好的尽职履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石新路仓库处置的议案》 公司拥有石新路仓库一座,占地面积5761平方米,建筑面积4414平方米,初始投资185.29万元,1995年评估增值为356.95万元。由于重庆市将在仓库所在地规划建设一所小学,为服从和支持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决定将该仓库进行拆迁。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即签署《房屋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费为1119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