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评):法院就这样“沦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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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11:5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叶边鱼 “福州首富陈凯案”因为使福州市两任政法委书记落马,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8月10日的《江南时报》又爆出新内幕:陈凯因经营房地产开发经常发生土地纠纷,为了得到法院的“全面支持”,他在收买了主要领导之后,还曾出资30万元让人把“自己人”陈某提拔上来当民庭庭长。
法院内部腐败分子如此赤裸裸地花钱“提拔”人做自己走狗的,陈凯案恐怕还是第一个。对这个典型的案例,《江南时报》用了“法院沦陷”来形容。其实说法院“沦陷”其实一点也不过分,除了能把法院的主要领导收买(鼓楼区法院前院长等4人亦因陈凯案被“双规”),他还能安插“自己人”去直接审判牵涉自己的案件,法院对陈凯来说,不就是一个“沦陷区”吗? 法院是人们维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它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人的权利能否得到维护。已经“沦陷”的法院还能保持公正吗?这个问题似乎已经简单到不用回答的程度。牵涉陈凯的利益纠纷如果不需要用枉法来“维护”,陈凯就没有必要“提拔”庭长。法院成为黑势力的后花园,维护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就失去了保障。大量枉法判决的产生,根源并不在法官的水平的高低,庭长与陈凯的关系,决定了这些案件的判决走向。在福州普通市民看来,“陈凯案”牵涉了大量普通市民的权益,法院的枉法判决,某种程度上纵容了陈凯及其手下侵犯其他市民权利的行为。 只有实现了司法公正,公民的权益才会在最后的关头得到保障。如果法院还会因为几个臭钱而“沦陷”,那么谈何公正?“陈凯案”中法院的“沦陷”,难说不是一个征兆:一些黑势力已经不满足于仅仅靠送礼等手段维护与政府部门和司法系统腐败分子的关系,他们开始趋向花钱培植死心塌地的“自己人”。这些,尤其值得警惕。(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