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对进口呋喃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10:05 商务部网站 | |||||||||
2004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41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呋喃酚(英文名称:Benzofuranol,7-Hydroxy或Furanphenol)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列为29329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本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2005年8月12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