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带薪买一个“下海”新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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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9:20 中国财经报 | |||||||||
最近,山西、辽宁等地由于出台鼓励公务员带薪“下海”的政策,引起很多批评。批评者认为,这些地方出台的政策实际成了公务员的“救生圈”或“保险带”,甚至是“后悔药”。因为“下海”者不仅能够带薪,在3年或5年后,如果想回到原单位,仍然能够如愿。因此批评者认为——这种“下海”政策会导致“官商不分”,有违社会公平,也与当前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等等。
笔者以为,在如何建立规范的、有利于公务员跨出政府大门的机制上,两地的做法至少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考的起点,不能够仅仅批评一通了事。这里讲一个与日本明治维新有关的故事,也许会对我们有所启示。幕府革命后,明治政府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对当时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的封建贵族(华族)采取高价“赎买”的政策,即政府给予他们巨额资金,而贵族放弃自己对土地和人口的控制权(所谓“奉还版籍”)。这个务实的举措成为减少社会阻力,保证明治维新各项政策能够顺利推行的重要因素。 公务员身份在像山西和辽宁等市场经济还不太发达的地方非常吃香,如果没有可操作性的实际举措,要促进公务员向其他阶层间的流动就只是一句没有实际作用的空话。笔者完全同意一些人所主张的通过改善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来吸引公务员的治本之途?熏但是,鼓励带薪“下海”的做法也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关键在于,我们这时不能总是眼睛盯着公务员带走的那份薪水,要学会算“大账”——在支付了这份相对数额有限的薪水后,政府机构精简了,内部由于人浮于事带来的各种掣肘减少了,政府职能转变有了更大的空间——这是最重要的,绝不是用钱能衡量的。如果用若干份薪水能够换来一个有效、规范的公务员进出的新机制,岂不是“利润”可观的大买卖,怎么不划算? 如果不是变成了岸上、海里能上能下的"两栖动物",而是实实在在地“下海”了,公务员带薪“下海”就不仅没什么不妥,反而应该得到喝彩和资助。接下来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如何将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