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外资韩修订《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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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9:18 商务部网站 | |||||||||
韩国《朝鲜日报》11日报道,为更好地吸引外资,韩国政府最近对《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内容,从8月17日开始,凡是在韩国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可获得韩国的永久居住权;同时,为使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高额投资者在韩国生活方便,允许投资者雇用外国人担任其个人助理,个人助理也将享有对韩国的访问权和在韩居住权。此外,修订案还放宽了对外国研修生取得就业资格的限制,规定外国研修生在韩国研修一年后,可不经过技术资格认证及接受教育等程序直接取得在韩工作资格。
(信息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