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招募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有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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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8:58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龙昊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中国证监会1997年12月18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3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同时废止。 该准则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申请募集基金时,应当依照本准则编制招募说明书。开放式基金在合同生效后,还应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该准则还规定,基金管理人编制招募说明书应将所有对投资人作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予以充分披露,并充分披露投资于基金的风险,以便投资人更好地作出投资决策。凡对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或有助于其作出决策的信息,无论本准则是否有规定,均应予以披露。 |